建設工程檢測試驗人員職業培訓信息導入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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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根據住建部和我省相關文件要求,建設工程檢測試驗人員職業培訓由用人單位自行培訓發證,用人單位也可委托其他培訓機構、行業協會培訓發證。
二、崗位類別(參考名稱)
1.建筑地基基礎工程;
?。?)靜載
?。?)低應變
?。?)高應變
(4)鉆芯法
?。?)聲波透射法
(6)靜載試驗現場檢測
2.建筑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
(1)超聲法檢測混凝土內部缺陷(含鉆芯測強)
?。?)回彈法檢測混凝土強度、鋼筋保護層厚度檢測
?。?)砌體結構檢測(含混凝土預制構件檢測)
3.建筑門窗、幕墻檢測;
?。?)建筑門窗檢測
?。?)建筑幕墻檢測
4.建筑鋼結構工程檢測(除焊接質量無損檢驗外);
5.建筑工程材料檢測(五強兩比);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檢驗
?。?)試塊檢驗
?。?)兩強配合比設計
?。?)鋼筋力學性能及工藝性能檢驗
?。?)墻磚檢驗
?。?)土工試驗
6.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檢測;
7.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質量檢測;
8.建筑工地特種設備檢測;
9.市政工程材料檢驗及現場檢測;
?。?)瀝青及瀝青混合料檢測
?。?)土工及土工合成材料
?。?)集料、砼、砂漿、基層穩定類
(4)路基路面現場檢測
10.市政橋梁工程檢測;
11.建筑工程可靠性鑒定;
12.建筑節能工程質量檢測;
13.建筑安裝設備檢測;
14.建筑工程材料檢測(回彈法檢測);
15.建筑工程材料檢測(防水材料)。
三、培訓單位登記
用人單位或培訓機構通過“福建省社會用戶實名認證和授權平臺”法人用戶或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電子營業執照或CA登錄“福建省建設從業人員綜合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綜合平臺”)進行登記。單位信息經確認后在省建設人才與科技發展中心網站專欄公布。
四、培訓信息錄入
培訓結束后,由用人單位或培訓機構負責將培訓合格人員信息(附表1)導入“綜合平臺”。
培訓單位應健全培訓管理制度,提高培訓服務水平,加強師資力量建設,豐富完善培訓課程內容,增強實用性、針對性,并做好培訓簽到表、課堂視頻、照片等,相關的紙質、電子版資料及時進行整理歸檔、分類存放、登記管理。至少留存5年,以便溯源備查。
五、證書生成
用人單位或培訓機構通過“綜合平臺”確認培訓合格人員,并生成電子《福建建設工程檢測試驗人員職業培訓合格證書》(附表2),用人單位或培訓機構可自行打印并加蓋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