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定》的通知
閩建〔2024〕20號
各設區市住建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行政審批局,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設施工總承包招標文件(2012年版)》《電子招標投標辦法》,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省住建廳組織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定》(并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標準工程總承包招標文件(2024年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評標辦法》),現予以印發,自2025年4月1日起執行。
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組織好上述文件的貫徹落實。在執行過程中有何意見建議,可向省住建廳建筑業處或省建設工程造價總站反映。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11月24日
相關解讀: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定》政策解讀
http://zjt.fujian.gov.cn/jdhy/zcjd/wz/202411/t20241129_65861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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