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根據《國家統計局關于批準執行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統計報表制度的函》(國統制[2012]99號),今年執行新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統計報表制度》(附件1,以下簡稱《統計報表制度》),為做好2012年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統計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建交委),按照《統計報表制度》的要求,組織本行政區域內取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的企業開展統計報表工作,負責匯總本行政區域內的統計數據,形成書面匯總表(附件2),加蓋公章后于2013年4月20日前報部建筑市場監管司。
二、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應于2013年3月31日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www.mohurd.gov.cn ——辦事大廳——非行政許可信息報送——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統計報表系統)上,填報2012年度《統計報表制度》要求的各項統計數據,并對本企業上報統計數據負責。網上報送成功后,打印網頁內容,形成與網上報送內容完全一致的書面報表,加蓋企業公章,按屬地管理原則,于2013年3月31日前報送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地(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三、地(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工程招標代理機構上報書面統計數據的完整性和準確進行審核,并對本行政區域內企業上報的數據進行匯總,形成書面匯總表(附件4),加蓋公章后于2013年4月10日前報送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四、為加強工作聯系,請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將填寫好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統計工作聯系名單》(附件4)以電子郵件方式報送至ztb@mail.cin.gov.cn。
聯 系 人:
建筑市場監管司 明 剛 010-58933262;
信 息 中 心 秦海春 010-58934541;
010-58934446(傳真)。
附件:1.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統計報表制度
3.國家統計局關于批準執行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統計報表制度的函(國統制[2012]9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