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超低能耗建筑等綠色低碳儲備項目的通知
閩建科函〔2024〕78號
各設區市住建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建筑節能降碳,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加快推動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建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超低能耗建筑等綠色低碳儲備項目征集工作?,F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儲備項目類型
?。ㄒ唬┏湍芎摹ⅲń┝隳芎慕ㄖ?、零碳建筑項目;
(二)高星級綠色建筑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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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集項目要求
擬建、在建項目均可申報,其中擬建項目應在2024-2025年內開工。
?。ㄒ唬┏湍芎摹ⅲń┝隳芎慕ㄖ?、零碳建筑項目
1.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近零能耗建筑技術標準》GB/T 51350和《福建省超低能耗建筑技術導則》等要求,并在保證室內環境品質的前提下,實現低能耗和低碳排放;
2.應采用適應氣候特色的節能技術、可再生能源技術、建筑信息模型(BIM)等適用技術;
3.能夠體現福建地域建筑地方性、融合性特征、吸收“閩派”地域建筑的風格、元素、技藝,進行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
4.提供項目增量成本分析報告;
5.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碳排放計算標準》GB/T 51366核算碳排放。
(二)高星級綠色建筑項目
1.設計、施工符合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住宅建筑還應參照《福建省高品質住宅設計導則(試行)》進行設計;
2.應申請對應星級綠色建筑標識證書;
3.提供項目增量成本分析報告。
(三)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
1.原則上改造面積不低于5000平方米;
2.開展空調、熱水、照明、電梯等用能設備和外窗(幕墻)、外窗(屋面)等建筑外圍護結構的節能改造,淘汰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鼓勵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項目改造后節能率應不低于20%;
3.提供經濟性分析報告,包括投資、收益和靜態投資回報期等指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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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現行地方標準《建筑太陽能光伏系統應用技術規程》DBJ/T13-157等技術標準,開展屋頂光伏和發電玻璃等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推動“光儲直柔”技術應用;
2.提供經濟性分析報告,包括投資、收益和靜態投資回報期等指標說明。
三、項目申報流程
?。ㄒ唬╉椖可陥?。各設區市要積極組織項目申報,發動建設單位打造綠色低碳典型項目。申報單位原則上應為項目建設單位,如由設計、施工等其他單位申報的,應征得建設單位同意。
?。ǘ┙M織遴選。各設區市住建局對項目進行初審,將符合條件的項目匯總,于每季度末報送至廳科技處(截至2025年12月),電子版材料同步發送至科技處郵箱3386701395@qq.com。省住建廳將組織專家進行審定,通過評審項目納入省級綠色低碳儲備項目庫。
四、政策支持
納入儲備庫的項目,各級住建部門在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等環節進行全過程跟蹤指導;優先推薦申報超長期特別國債和財政資金補助;結合項目進展情況,適時對儲備項目進行宣傳推廣。
聯系方式:0591-87614024
附件:1.綠色低碳儲備項目申報表
2.綠色低碳儲備項目匯總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