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
根據省綠化委員會《關于做好“十二五”期間“四綠”工程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創建“綠色鄉鎮”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出創建“綠色鄉鎮”名單。2012-2015年全省創建“綠色鄉鎮”130個(詳見附件1),其中2013年33個。請你們依據任務安排數量,提出2013年創建綠色鄉鎮的具體名單,于2013年3月22日前報省廳村鎮建設處。
二、加強督促指導。創建綠色鄉鎮名單確定后,各地要指導相關鄉鎮,對照省廳綠色鄉鎮標準要求,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安排工作計劃,扎實推進各項工作,確保完成創建任務。
三、報送“綠色鄉鎮”創建工作進展信息。請認真做好項目進展信息收集工作,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詳見附件2),于每月25日前將當月創建“綠色鄉鎮”進展信息報送省廳村鎮建設處。
聯系人:金純真 87576302 87547200(傳真)
郵 箱:89596742@qq.com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