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建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全面落實責任主體責任,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發生,省廳出臺了《福建省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辦法》(閩建〔2021〕3號),根據該監管辦法要求,省廳在福建省建設工程監管一體化平臺(以下簡稱監管一體化平臺)開發了“軌道交通工程動態監管系統”(以下簡稱軌道監管系統),決定從2022年10月10日起啟用。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登錄方式
軌道監管系統所有用戶均使用閩政通用戶(福建省社會用戶實名認證和授權平臺用戶)登錄,登錄方式如下: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http://zjt.fujian.gov.cn/)-行業管理-質量安全-福建省建設工程監管一體化平臺,或直接訪問以下網址:https://220.160.52.164:20082/login(登錄方式詳見附件1)。
二、用戶創建
軌道監管系統用戶主要分為以下兩大類:
?。ㄒ唬┲鞴懿块T用戶。分為管理員和普通用戶,供全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使用,各部門初始管理員由省廳統一維護。
?。ǘ┢髽I用戶。供全省軌道交通工程的施工單位、第三方監測單位、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使用,企業法人賬號(指在“福建省社會用戶實名認證和授權平臺”注冊的法人用戶)初次登錄監管一體化平臺時自動創建。
三、使用要求
軌道監管系統啟用后,在建軌道交通工程項目數據將統一遷入該系統進行專項管理。
?。ㄒ唬?022年10月10日前已在監管一體化平臺申報且尚未竣工登記的工程項目,由系統后臺完成數據遷移。對于遷移后尚有單位工程處于可評價狀態的項目,相關責任主體應根據監管系統的要求,補充填報工區劃分和相關責任主體、責任人員信息;遷移后所有單位工程均處于停止評價狀態的,可不補充相關信息。
?。ǘ?022年10月10日后申報的工程項目,按照軌道監管系統的要求登記項目監管基礎數據,具體詳見附件2軌道交通工程動態監管系統操作手冊。
(三)根據《福建省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辦法》規定,自2022年10月10日0時起軌道交通項目的動態監管記分暫停向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工程監理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系統推送。
四、工作要求
?。ㄒ唬┨岣哒J識。軌道交通工程動態監管系統針對省內軌道交通施工總承包模式的特點,對總承包單位、總承包單位的二級公司、三級公司均進行監管記分,并將建設單位的業主代表和第三方監測單位納入監管記分,突出建設單位質量安全首要責任制,推動質量安全監管壓力逐層傳導、責任逐級壓實。各地主管部門要及時督促各責任主體及時完善既有在建項目信息,確保2022年第四季度在建項目動態監管評價工作按時完成。
?。ǘ┘皶r申報。對新開工的軌道交通工程項目,各地主管部門要及時督促責任主體及時登錄系統,登記項目監管基礎數據,確保工程項目納入質量安全動態監管。鑒于軌道交通項目前期手續復雜的特點,軌道監管系統可暫容缺登記施工許可證相關信息,施工許可證辦理后應及時補充完善信息。
?。ㄈ┘訌姳O管。軌道監管系統對軌道交通工程的季度檢查由每個標段擴展到每個施工工區,檢查頻率加大,各地主管部門應合理安排人員,保障季度評價工作及時完成。
本系統操作咨詢和使用意見、建議請按系統公布的聯系方式聯系開發單位相關人員,監管業務咨詢請按“系統--資料下載--監督機構業務咨詢電話匯總”公布的聯系電話聯系監管部門。
附件:1.福建省建設工程監管一體化平臺用戶登錄指南
2.軌道交通工程動態監管系統操作手冊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