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公示154項擬認定為2020年度省級工法名單的通知
閩建科函〔2021〕32號
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工程建設省級工法工作的通知》(閩建科〔2019〕16號)要求,省建筑業協會依據《福建省工程建設省級工法管理實施辦法》(閩建〔2013〕8號)等有關程序,組織專家對各設區市和省直單位及國家行業協會推薦的工程建設工法進行評審認定,共154項符合省級工法要求。其中各設區市和省直單位推薦的省級工法136項(詳見附件1),國家行業協會推薦的18項(詳見附件2)。
現將省建筑業協會報送的154項擬認定為2020年度省級工法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從發文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疑義的可實名來信、來函告知省住建廳科技與設計處。
附件:1.2020年度各設區市和省直單位推薦評審通過省級工法名單(共136項)
2.2020年度國家行業協會推薦評審通過省級工法名單(共18項)
3.2020年度省級工法專家評審通過情況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閩建科函[2021]32號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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