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臺商投資區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四部門關于在全市建設工程中試行電子投標保函的通知》(泉發改[2020]79號)精神,參考《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17年修訂版)》(閩建筑[2018]30號),我局制定了《泉州市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施工投標保證金銀行保函(格式)》和《泉州市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施工投標保證保險(憑證)(格式)》范本,并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執行。
一、投標人使用電子投標保函時,務必通過投標人基本戶開戶銀行轉出保函服務費,不得以現金形式交納或個人帳戶轉出。
二、保證人收取服務費時,不得采用年費、超過標準降低費率等惡性競爭行為。
三、投標人和保證人不得另行約定有損招標人權益的事項。
四、一旦發現保證人有前述違規行為的,視為擾亂建筑市場秩序,報送有關部門列入信用黑名單管理。
附件:
1. 泉州市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施工投標保證金銀行保函(格式)
2. 泉州市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施工投標保證保險(憑證)(格式)
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6月5日
附件1:
泉州市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施工投標保證金銀行保函(格式)
保函編號:
致: (招標人名稱):
鑒于 (投標人名稱)(以下簡稱“投標人”)參加你方招標編號為 (招標文件編號)的(項目名稱及標段) 標段的施工投標, (銀行名稱) (以下簡稱“我方”)受該投標人委托,在此無條件地、不可撤銷地保證: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種事實的書面通知,在7日內無條件地向你方支付總額不超過
(投標保函額度) 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額:
1、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的;
2、投標人中標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棄中標、無正當理由不按中標通知書約定時間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擔保金的;
3、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存在《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施工招標項目電子投標文件雷同認定與處理的指導意見》(閩建筑[2018]29號)規定的雷同情形之一;
4、因中標人的違法行為導致中標被依法確認無效;
5、法律、法規規定或招標文件規定的其它不予退還的情形。
本保函在投標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內或招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日(含)內保持有效,延長投標有效期無須通知我方,但任何索款要求應在投標有效期內送達我方。保函失效后由平臺批量將本保函交投標人退回我方注銷。
本保函項下所有權利和義務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和制約。
查驗保函網址: (必填)
銀行名稱: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泉州市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施工投標保證保險(憑證)(格式)
致: (招標人名稱):
鑒于 招標人名稱 (以下簡稱“被保險人”)接受 投標人名稱 (以下稱“投保人”)于 年 月 日參加你方招標編號為 (招標文件編號)的 (項目名稱及標段)施工的投標,并向我方投保建設工程投標保證保險(保險單號 )。我方愿意無條件地、不可撤銷地就投保人參加本項目投標,向被保險人提供投標保證保險。
茲承諾,在收到被保險人書面通知,說明下列事實中的任何一條時,保證在7日內無條件地給付被保險人金額為不超過人民幣 (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整)的款項。
1、投保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的;
2、投保人中標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棄中標、無正當理由不按中標通知書約定時間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擔保金的;
3、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存在《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施工招標項目電子投標文件雷同認定與處理的指導意見》(閩建筑[2018]29號)規定的雷同情形之一;
4、投標人中標后,因違法行為導致中標被依法確認無效的;
5、法律、法規規定或招標文件規定的其它不予退還的情形。
本保險在投標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內或被保險人延長投標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日(含)內保持有效,延長投標有效期無須通知本保險人,但任何索款要求應在投標有效期內送達我方。保險失效后由平臺批量將本保函交投標人退回我方注銷。
本保險項下所有權利和義務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和制約。
查驗保函網址: (必填)
保 險 人名稱: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