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建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
為推進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經研究決定,改進省級標準化優良項目管理?,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利用項目的日常監管情況,根據預先公布的條件和各設區市年度指標,依據動態監管系統項目安全動態考核記分值由低至高自動排序,篩選部分現場管理規范的施工項目作為省級標準化優良項目。對省廳《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優良項目考評辦法(2017版)》(閩建〔2017〕3號文)進行簡化,取消設區市推薦和評審環節。
全省項目總量控制在200個以內,省廳每年2月底公布當年度各設區市省級標準化優良項目指標。
二、施工單位應在工程項目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后三個月內(且形象進度在±0.00以下),向項目所在地縣(市、區)及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報創建,并在動態監管系統登記。
三、省級標準化優良項目應當具備下列相關條件:
?。ㄒ唬┓祥}建〔2017〕3號文第七條、第九條、第十條的規定和要求;
?。ǘ╉椖恳淹旯ぃ髽I自評結論為優良;
?。ㄈ┪窗l生一般及以上建筑施工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ㄋ模┪窗l生因建筑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被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安全監督機構責令全面(局部)停工改正;
?。ㄎ澹╉椖恳虼嬖诎踩[患被安全動態考核記分應低于50分;
?。┰谌粘0踩O管過程中未被發現存在“一票否決項”。
四、項目所在地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依據《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辦法(2018版)》(閩建〔2018〕5號)進行日常監督,發現存在“一票否決”的,應在工程項目監管系統中取消該項目的創建資格。
五、省廳將結合日常巡查督查,對創建項目的創建情況進行隨機抽查考核。發現存在“一票否決”項目的,將在工程項目監管系統中取消該項目的創建資格。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