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事局文件
泉人職[2009]8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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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嚴格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職務
任職資格評審條件的通知
各有關縣(市、區)職改領導小組,市直有關部門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為貫徹落實省人事廳、省工商聯《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價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閩人發【2005】59號)和《關于進一步明確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價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人發[2007]179號)精神要求,進一步促進我市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人員不斷提高業務理論水平,規范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經省職改辦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申報評審“助師”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應具備本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高中、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等畢業學歷不得參加“助師”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各地、各部門職改辦要嚴格把關,不得放寬條件。
二、考慮到我市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的實際情況,準許具備高中、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等畢業學歷且擔任“助師”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參照具備非本專業中專學歷人員評審條件,申報評審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三、不具備規定學歷申報評審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應擔任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助師”級技術職務滿2年且符合破格晉升條件。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八日
抄送:省人事廳、 省工商聯 |
泉州市人事局辦公室 2009年7月28日印發 |
主題詞:人事 職稱 資格 評審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