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發文,將對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項目開展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強制性檢測,強制檢測將于9月上旬完成,凡是強制性檢測不合格已竣工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此次排查范圍為,自2008年以來實施建設的城中村改造項目、保障性住房項目,到目前仍未辦理建設工程竣工備案手續的,均在此次排查范圍中。
強制性檢驗鑒定的主要內容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建筑節能檢測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質量檢測以及對施工資料及相關資料的復核。強制檢測將于9月上旬完成,由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格的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對建筑工程結構安全等方面進行強制性檢驗鑒定。
兩部門要求經強制性檢測,發現存在結構安全隱患的建筑工程,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必須對建設單位提出整改意見,要求并監督建設單位實施強制性檢測整改。各縣(市)區住建部門要負責督促城中村改造項目和保障性住房項目的整改落實情況。市、區(縣)兩級督查組負責定期檢查、抽查整改進展情況。
凡屬應當強制性檢測的城中村改造項目、保障性住房項目,未經強制性檢測,或檢測不合格且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在建工程不得繼續施工,已竣工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不給予補辦工程質量監督注冊手續、施工許可證,不給予辦理建設工程竣工備案手續。
摘自 《都市時報》 2013.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