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環衛行業職工住房條件,推動環境衛生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日前,江蘇省常州市房管局與市城管局聯合下發了《關于開展環衛職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試點工作的通知》,決定為符合條件的環衛職工家庭提供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改善他們的居住條件。
一線環衛職工為常州整潔的市容、市貌作出了極大的貢獻,但是,由于他們不具有常州戶籍,無法享受到住房保障的成果。有大部分環衛工還居住在城中村。為改善環衛行業職工的住房條件,常州市開展了環衛職工住房保障試點工作,以實物配租形式,為他們解決后顧之憂。
環衛職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需同時具備如下條件:夫妻雙方或一方在環衛系統連續工作滿3年,且連續繳納一年(含)以上社會保險;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300元(含)以下;在常州無房產,且5年內在常州無房產轉讓行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以作為家庭成員共同申請(單身人士須滿35周歲);依法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對符合條件的家庭,享受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該家庭需交納3.5元/平米的月租金,同時自行承擔物業公共服務費、電梯運行維護費用等小區物業費用以及水、電、氣、有線電視等生活費用。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13.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