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訂結構設施安全責任名冊,采取“五定”措施(定責任單位、定責任領導、定設施監測責任人、定路政管理責任人),保障全局840多座結構設施安全,責任到人,量化考核。
二是明確設施安全受控重點,重點監測29座結構設施,重點監管10處結構設施附著物和23處暴雨期易積水點,建立專門的管理臺賬,落實管理責任人和措施,確保風險處于可控范圍。
三是對四座特大橋(高家花園大橋、大佛寺長江大橋、馬桑溪長江大橋、嘉悅大橋)、兩座大型隧道(真武山隧道、大學城隧道)分別建立個性化管理手冊,做到一橋一冊,一隧一冊。
四是制定了38項切實可行的現場處置預案,包括橋梁結構設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道路沉陷坍塌應急搶修預案、危巖垮塌及山體滑坡應急處置預案、暴雨積水應急處置預案等,同時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完善了應急救援機制,提高了應急救援能力。
五是在轄區內22處易發生垮塌、滑坡的路段沿線設置了警示標識標牌30余塊,提醒車輛、行人勿在危險路段停留。
摘自 重慶市市政管理委員會 2013.06.13